目前我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统称为公租房货币补贴。根据《 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规定:货币补贴保障对象分为: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和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货币补贴额度按照保障家庭公租房保障面积乘以其每平方米货币补贴标准确定。
申请家庭可选择浙里办线上申请或前往线下各乡镇街道受理点窗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