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市信访局购买服务公告

宁波市信访局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就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访工作法治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30万元以下(按照实际购买服务为准)。

三、购买服务内容

派驻两名执业律师常驻信访局办公,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工作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为:

1.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交、督办件办理报告合法性审查;

2.协助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调查审核工作;

3.为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过程遇到瓶颈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信访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4.定期对信访工作法治化进行评估,及时收集信访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5.根据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际需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法治化服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依法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近三年度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的必要专业人员(执业律师)等;

3.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间

2025220日至226日。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信访局办公室解释。(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式:0574-8918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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