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市信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公告

宁波市信访局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就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有序退出”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0万元以下(按照实际购买服务为准)。

三、购买服务内容

1.复查复核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组织听证,为信访群众在听证过程中提供法律帮助;

2.复查复核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3.“三到位一处理”过程中对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心理安抚;

4.组织社会力量对确有困难信访群众进行帮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上年度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的必要专业人员等;

3.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信访局办公室解释。(联系人:柳墒熵;联系方式:8918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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