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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补换领问题
2024-08-02

公章如何进行补换领?

申报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申报材料:

1、因单位或者机构名称变更或者公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公章的,提供单位或者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书、登记证书等批文、证照材料。经办人身份证件或法人委托证明材料;

2、公章被抢、被盗或者因其他原因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如实报告,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作废,凭作废声明并提供单位或者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书、登记证书等批文、证照材料。经办人身份证件或法人委托证明材料。

承办单位:到注册地的市级行政区域内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

依据:《浙江省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4 号)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