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市信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公告

宁波市信访局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就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有序退出”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17万元以下(按照实际购买服务为准)。

三、购买服务内容:

1、复查复核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组织听证,为信访群众在听证过程中提供辩护帮助;

2、委托第三方组织评议;

3、“三到位一处理”过程中对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心理安抚;

4、不合理信访诉求认定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5、组织社会力量对确有困难信访群众进行帮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1.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上年度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的必要专业人员等;3.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

六、未尽事宜由宁波市信访局办公室解释。(联系人:郑爱爱;联系方式:8918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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