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物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水电分摊费、专用车位管理费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照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专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水电分摊费的除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收缴根据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