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市信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专题学习会,市信访局局长罗仙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局正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及相关解读,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陈海燕、黄东海作交流研讨发言。
罗仙兵指出,《办法》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信访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它不仅为我省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更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罗仙兵强调,学习宣传《办法》,关键在于贯彻落实。要结合宁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确保《办法》的各项要求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信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要深化学习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办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信访工作,理性表达诉求。同时,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要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健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用好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要强化源头预防。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广湾底村“党建+信访”等一批优秀做法,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要加强数智赋能。要充分利用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甬情通”、社情民意直通车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信访工作智能化、精准化。要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要严格监督追责。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入“人民信访督查员”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用好“三项建议权”,对在信访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干部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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