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草案,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3.负责向各区县(市)和有关市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组织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5.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追究责任和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6.负责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承担市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7.负责协调管理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承担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考核工作。

8.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设立的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综合指导处、办信处、接访处、督查处、驻京接访处、复查复核处。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4187.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418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4.96万元,占99.6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它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13万元,占0.31%。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4187.9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0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9.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93.0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93.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1.79万元、项目支出2502.3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87.9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4174.9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7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0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9.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93.03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87.9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12345政务服务热线预算增加和新增了宁波市信访局数字化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01.96万元,占9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71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类)59.26万元,占1.43%;住房保障支出(类)193.03万元,占4.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99.6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75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502.3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13.55万元,增长48.17%,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12345政务服务热线预算增加和新增了宁波市信访局数字化建设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2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09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标准的调整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8.9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76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单位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5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9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单位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4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21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单位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8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单位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7.4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6.47万元,增长16.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单位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5.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21万元,增长30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等原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1.79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7.58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7.58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活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1.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3.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1.79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0.4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1.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02.32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02.3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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