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宁波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草案,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3.负责向各区县(市)和有关市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组织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5.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追究责任和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6.负责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承担市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7.负责协调管理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承担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考核工作。

8.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3666.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366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6.66万元,占10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3666.6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3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 20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24.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2.11万元,项目支出1700.18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66.6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6.6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3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 206.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66.6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对相关经费进行预算压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30.68万元,占88.1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6.44万元,占4.27%;卫生健康支出(类)73.14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类)206.4万元,占5.6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项)1220.3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下降224.98万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关人员调出后人员经费下降和市财政局预算口径调整水电费、综合运管费不再在本单位预算安排,以及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1700.1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214.26万元,增长14.42%,主要是机构改革调整后,原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并入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后,相关经费一并转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项) 310.1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了92.85万元,增长42.73%,主要是机构改革调整后,原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并入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后,相关经费一并转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下降了117.49万元,主要根据市财政局预算口径调整,本单位不再安排此项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了1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将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下降了8.1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将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7.4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下降了3.02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关人员调出费用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7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了3.38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和因机构改革原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并入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后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2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0.16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5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5.3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和正常的缴费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2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1.27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单位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4.7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了25.77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6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了0.11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7.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下降2.43万元,下降3.05%,主要是机构改革调整相关经费划转至新成立的相关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9.53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9.53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活动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相关经费划转至新成立的相关单位。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12345政务服务热线项目

(1)项目概述

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前身为市长热线,于1988年4月正式开通,原隶属于宁波市府办公厅,2002年并入宁波市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管理。2006年市信访局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12345”市长热线,并于2014年年初启动对相关的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整合,截至2018年12月份,全市34家单位的38条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全部整合至12345中心,2019年12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并入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一呼即应、一心为民”成为热线服务宗旨。目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已成为平台统一、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协调有力、方便市民的非应急性政务服务“一号通”热线平台。

(2)立项依据

根据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和宁波市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的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6〕129号)的要求,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建设集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一体,统一、便民、高效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3)实施主体

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

(4)实施方案

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外包一体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为中标单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时的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和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统一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负责,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根据合同内容和考核指标每月进行考核对账,每季度进行考核结算,未达标的扣除相应费用;年终对整体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5)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303.1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专项

主管部门

宁波市信访局

实施单位

宁波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

项目总投入

(万元)

1303.18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1303.18

年度目标

成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加强与群众联络、沟通的重要渠道,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绩效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员流失率

小于等于5%

来电事项受理率

等于100%

员工数量

90人

坐席数量

72个

质量指标

受理单质量差错率

小于等于1%

责任投诉率

小于等于0.01%

质检抽查比例

大于等于3%

时效指标

紧急来电报告及时率

等于100%

来电15秒人工接通率

大于等于90%

问题及时办结率

等于100%

项目时限

等于100%

效果指标

受众满意度

话服务满意率

大于等于97%

社会效益

热线整合度

大于等于80%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信访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90.56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下降138.58万元,下降32.29%。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3.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信访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303.1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303.1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预算公开表(信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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